一、輔具補助規定相關:
Q1.是否可以先購買再提出補助申請?
A1.依<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>第十條規定:依補助基準表之規定須經評估之輔具,未經評估及核定即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。
Q2.身心障礙輔具補助的額度是如何計算?
A2.輔具補助每人每二年度以補助四項輔具為原則。同一項目於其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補助。但輔具屬其他機關(構)移轉使用或回收再利用者,得不計入補助項次計算。計算方式舉例如下:(1)小明於100年申請1項,則101年可申請3項;若101年確實提出3項申請,則102年僅可申請1項。(2)小華於100年申請4項,101年則不可申請,102年時可申請4項。
Q3.申請居家無障礙修繕須備有哪些文件資料?
A3.依據輔具補助基準表項次135-153輔具補助相關規定-其他規定,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含施工前後照片、改善項目及規格說明)及房屋所有權、建物謄本或其他房屋所有證明之文件影本(非自有房屋者,須附租賃契約書影本、房屋所有權狀、建物謄本或其他房屋所有證明之文件影本及屋主出具之施工同意書),若為民國60年前之建物可採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稅籍資料等。
Q4.申請特製機車/汽機車改裝,是否需至輔具中心評估?
A4.依據輔具補助基準表項次32-41輔具補助相關規定-其他規定,屬於不需評估輔具,但應具有該類特製車輛之駕照,核銷時須檢附特製車輛之行照影本,且行照車主以身心障礙本人為限。
Q5.再次申請特製機車時要檢附什麼文件?
A5.依據輔具補助基準表項次32-41輔具補助相關規定-其他規定,再度申請特製機車(含修訂前之「特製三輪機車」)時,應於請款時檢附原機車報廢證明。
二、輔具服務相關:
Q1.欲申請輔具補助,是否可直接至輔具中心(或是服務據點)評估?
A1.輔具評估均採預約制,建議可先致電輔具中心或是網路預約,由中心人員確認資料後跟您聯繫並確認評估時間,避免於現場等候過久。
Q2.請問租借輔具可不可以用轉帳繳費?
A2.目前均依照租期採用現金付款之方式,尚無其他繳費管道。另中心均有提供民眾非上班時間延長服務時段,歡迎多加利用。
(官田/佳里中心於每週二、四提供服務至18:30。永華中心於每週三有提供服務至18:30;以及每月第四週的週六上午有提供服務時段。)
Q3.請問租借電動病床有沒有附床墊?
A3.因床墊屬於直接接觸之物件,考量衛生感染等狀況,租借病床並無附床墊,可自備單人床墊(如椰子床等),只要注意床墊內無彈簧、尺寸與電動床相容即可配合使用。
Q4.想要參訪無障礙展示屋要如何預約?
A4.若參訪人數為5人(不含)以下之個人,可直接於開放時間前來參觀(不須預約);若為5人以上參觀之機關或團體,請於參觀日10天前提出預約申請。
(1.線上預約連結;2.申請表下載連結 -傳真:6-2098939 / email:tnatrc@gmail.com)
Q5.想要申請租借爬梯機該如何辦理?
A5.因中心提供租借之爬梯機為履帶式爬梯機,有樓梯環境使用的限制,請先於下載中心下載爬梯機使用環境檢核表,並依說明量測欲使用爬梯機之樓梯環境尺寸,之後傳真或將文件掃描傳至輔具中心後聯繫中心,中心人員會協助判斷是否適用,並安排後續操作人員之使用訓練及租借辦理程序。